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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7-05-23   点击量:   



日前,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强指出,当前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法院,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手段,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推动和保障作用。



周强强调,要统筹兼顾,全面把握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布局。要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要准确把握智慧法院与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关系,深刻认识到信息化是人民法院组织、管理和建设的运行载体,积极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在智慧法院体系内智能运行、健康发展。要准确把握智慧法院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特征,以是否达到“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作为评价智慧法院的基本标准和主要依据。要准确把握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的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促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和司法决策管理科学化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铸牢“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坚决防范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廉洁。【查看详情】


山东: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山东法院信息化建设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全国法院中起步较早,推出了东营中院、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等信息化建设先进典型。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指导和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目标,牢固树立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积极构建信息化“十大体系”着力打造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智慧法院,用“创新+智慧”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注重顶层设计,打造一体化信息平台

推进基础建设集约化。采用“1+19”的模式,建设覆盖全省各级法院的云数据中心,实现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设施和应用系统的集约化部署。全省法院已建成科技法庭2243处,覆盖率达95.4%。建成视频会议、远程接访、远程审讯等视频应用系统和音视频统一管理平台,实现音视频信息统一管理和调度。

推进便民服务数字化。全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便民诉讼体系,当事人通过网络、热线,就可以查询案件进展,查阅电子卷宗等信息。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律师通过平台可以申请立案、保全、延期开庭,办理材料收转、提交代理词等诉讼事务,目前已有150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17000多名律师参与使用完成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信访群众可以通过网络与上下级法院进行三方在线交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




推进权力运行透明化。三级法院全部建成“一院一网站”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公开四大平台,符合公开条件的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部公开。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工作,“每庭必录、每日必播”已经成为常态。各地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大部分法院开通官方微信,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




推进法官办案智能化。建设“智审”辅助办案系统,支持法律文书、电子卷宗自动生成、智能分类,实现案件信息自动识别与回填等功能,并可根据个案信息推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关联案件。应用语音自动识别,用于庭审记录、语音录入、会议记录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推广文书自动处理,实现文书自动纠错、敏感信息自动隐藏、文书“一键上网”。开发协同办案平台,打通与协同部门的网络互联,目前已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全流转、案件信息全网共享和协同办案。




推进管理监督可视化。一是流程管理可视化,各类案件从立案登记、分案排期、送达保全到案件审理、结案归档、上诉再审等环节均纳入流程管理,实现实时监督。二是庭审管理可视化,案件审理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切实规范庭审行为。三是卷宗管理可视化,实现案件卷宗扫描、流转、归档、借阅流程化。四是质效管理可视化,利用庭审录像和电子卷宗开展庭审质量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自动生成反映审判质效的指标体系,增强案件质量管理的及时性、客观性。五是审委会管理可视化,将审委会系统与审判管理、科技法庭、电子卷宗、法律法规查询等系统有效对接,便于审委会委员了解案件全貌,提高审委会工作效率。

注重创新驱动,致力全方位智能服务

建设数据服务云中心。启用“法务云”项目,建成“山东法院数据服务云中心”,实现全省法院案件信息的集中存储、交换和应用。目前已集中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780余万案件信息,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案件数据690余万件。开发“山东法院数据运行态势分析系统”,实现主要数据实时更新,全省各级法院收结案情况的实时统计、动态展示。建成“山东法院数据分析平台”,提供审判动态、审判质效、司法统计、专项分析、综合搜索等信息服务。

建设执行管家系统。开发执行管家和执行千度查控引擎,实现执行质效管理、执行难度分析、执行失范预警和执行干扰分析等功能。将7100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纳入查控范围,实现企业图谱分析、对外投资分析和涉案债务债权分析等智慧应用。




建设网络公告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送达方式“零成本”、送达内容“易搜索”、信息渠道“全覆盖”的网络公告送达平台。实现公告信息实时发布、多媒体推送、全程检索等功能,真正做到为工作提速,为群众省钱,为法官减负。

建设全程留痕平台。对法院审判执行、行政办公、服务窗口、外出执法等行为进行留痕,用信息技术手段记载与案件相关的工作轨迹,提升司法管理能力。




建设质效型可视化运维体系。坚持“用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的理念,建立质效型可视化运维体系,实现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动态监控覆盖100%。改变以设备完好性为目标的应急式运维管理模式,实现信息系统动态监控、故障预防和效能评估等功能,全面提升运维质效。

注重机制建设,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白泉民院长在历次重要会议上都对信息化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均成立了院领导担任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13个中院成立专门信息化机构。2002年以来,每年举办分管院长和技术人员培训班,已累计举办80余期,培训人员6700余人次。2016年,组织开展5期全省法院领导干部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全省三级法院班子成员共计1443人参加培训。

加强规划指导。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并下发了《山东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提出具有山东法院特色的“五个转变”和“六个延伸”的信息化建设思路,明确了全省法院“十三五”期间需要重点完成的46项重点工作及路线图。加强制度建设,全省各级法院共制定各类信息化规章制度400余项,覆盖三级法院信息化工作项目管理、运维保障、安全保障等各个方面,制定并实行《山东法院信息化建设审批备案暂行规定》,确保地方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正确方向。

加强资金保障。形成了中央转移支付和自行投入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特别是注重专项资金的充分利用,对科技法庭、视频会议、网络安全、审判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重大项目由省法院统一采购;注重加大对下级法院的资金支持力度,在软件移植、线路租费等方面进行补助。注重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千方百计节省资金,注重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以政法共建的方式,建设了全省法院到看守所的远程讯问系统。注重加强预算工作,每年10月份之前将下一年度的预算提交财务部门,有力地推动了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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