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察机关“专家辅助人”首次在法庭亮相

2017-09-07   点击量:   

9月6日,青岛市检察院发布了青岛检察机关“专家辅助人”首次在法庭亮相的一起刑事案件——在公诉席上,不仅有莱西市检察院的公诉人,还有该院申请出庭的“专家辅助人”一同出庭。

“专家辅助人”是指“由公诉人(检察员)申请法庭通知出庭,对案件中的鉴定意见提出专业性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首次将这个称谓引入刑事诉讼程序。

这起案件中,刘某曾数次实施盗窃,后被假释,去年6月的一天其又到莱西市姜山镇一户居民家盗窃后,对一老年女性实施强奸,遭到反抗后,强奸未遂,但致该女子轻伤。后很快被抓获。莱西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对此案曾两次开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方提供的鉴定报告中,不能证明案发现场遗留的毛发就是被告本人的。公诉人为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解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疑,特别申请启动了刑事“专家辅助人”出庭程序。在法庭上,“专家辅助人”在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对鉴定书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出庭时就律师的质疑进行了专业解答,其中指出,“可以确定,现场留下毛发是被告人毛发,鉴定报告真实有效。”“专家辅助人”在鉴定意见进行阐述后,还向法庭提交了技术说明文书,均获得了法院的采纳。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