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市司法局

2016-06-17   点击量:   
 

近年来,胶州市司法局按照抓重点、增亮点、办实事的总体思路,不断探索司法为大局服务、司法为民服务新途径、新载体,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勇当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开创了胶州司法行政工作青岛第一、全省先进、全国典型的新局面。胶州市先后被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蝉联首批、第二批、第三批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并连续被确定为全国“五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胶州市司法局并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先进集体,先后荣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四次,并于2014年荣记司法部集体一等功。

一、以创新求突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坚持理念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健康发展。创新构建“1+4”县域司法行政新机制。顺应形势需求,以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为目标,全面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创新构建以司法行政管理指挥服务平台为统领,以司法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四个中心”为窗口的“1+4”司法行政新机制,以资源大整合推动整体大联动,实现效能大提升。2013年11月、2015年10月,全省司法行政新机制现场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现场观摩会分别在胶州召开。司法部、省司法厅分别印发专报推广胶州经验,《法制日报》头版、《大众日报》等媒体相继予以报道。

二、以法治促和谐,“法治胶州”建设成效显著

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服务者、社会发展的助推者准确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一是全面推进“法治胶州”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推动市、镇(办)、村(居)三级联创。充分发挥文化引领效应,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165”工程,制定并实施了《法治胶州建设实施细则》及《法治胶州建设量化考评体系》,划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依法治教、法治新闻宣传7条战线,创新推行“1+10”、“四个一”、“每月一法”、“一一三五二”、“1+N+10”等具有胶州特色的普法新模式,不断推动“法治胶州”建设向纵深领域拓展。

三、以作为求地位,在服务大局中取得新成效

一是以服务大局助推经济发展为目标,整合全市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资源,围绕青岛、胶州两级重大战略部署,组建各类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积极为项目招投标、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等重点工程提供现场法律服务。2015年,在胶东国际机场征迁安置工作中,遴选23名优秀律师,6名公证员组建法律顾问团,第一时间进驻征迁现场,为胶东国际机场征迁安置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一期工程累计解答群众、企业相关法律咨询276批、1243人次,为征迁安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条、办理公证提存业务8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线,创新推行“N+1+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网格化管理为特色,以律师联村为保障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实现村(居)自治与第三方介入相结合,实现了家事不出门、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三是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构建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特殊人群管理新机制。坚持“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创新推行社区矫正“3+5”工作新模式。多方筹措资金,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基金,为被判处缓刑及监外执行人员困难家庭提供帮扶,全年共落实帮扶资金63000元。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32人,解除矫正1881人,在册451人,监管、帮教率100%,无任何脱管、漏管现象,相关工作经验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

四、以高效求实效,在服务民生中树立新形象

配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创新实施了“法律见证人”制度;创新开展律师与社区共建、“律师进乡村,架起连心桥”等实践活动。在市广播电台设立了《说法》栏目,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热心解答群众咨询;探索实施了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制度,依法做好信访疏通工作。全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创新实施了法律援助“一卡通”,向全市9000户残疾困难家庭发放了法律援助联系卡,并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援助范围,实现了应援尽援。坚持将普法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有力增强了普法教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坚持主动作为,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百姓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