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作出向王勇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7-08-14   点击量:   
 

近日,省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王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王勇1989年进入曹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法警队、公诉科工作,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2006年起,任曹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2013年9月,被抽调到曹县群众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兼任涉法涉诉组组长。2017年4月21日17时许,王勇同志在办案期间突发高血压脑出血,被紧急送往医院做了开颅手术治疗,术后一支处于昏迷状态。23日上午,意识逐步恢复过来,因为气管被切开满身插满管子,无法动弹,不能开口讲话,但他不管自己的病情,不顾医生护士的反对,坚持用笔艰难地从重症监护室写了三张字体东倒西歪、不连贯、不通顺的字条。“给孔令壮(公诉科干警)说,网上案子别超期”、“给他们说一下,让他们替我开庭”、“给俺娘说,别担心”,面对三张字条,在场的干警和医生护士无不动容,流下泪水,也深深感动了社会各界的心。




       《决定》指出,王勇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8年来,怀着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和满腔热忱,怀着对政法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事业心,始终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第一线。特别是2013年以来,在县检察院和群众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两边奔忙,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无论是在公诉岗位,还是在群众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王勇同志始终坚持以合格共产党员和优秀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诚使命,爱岗敬业,务实勤勉,敢于担当,无私奉献,树立了新时期一名优秀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决定》认为,王勇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立党为公、忠诚无私的政治本色和坚定信念,充分体现了一名人民检察官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和职业操守。是全省政法干警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范。




      《决定》要求,全省政法系统和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王勇同志信念坚定、忠诚使命的政治品格,始终牢记入党誓词,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时刻牢记宗旨,自觉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最高追求,司法为民,忠诚履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学习王勇同志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把全部身心都用在工作上,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拼搏进取,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中,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学习王勇同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职业操守,始终保持司法为民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淡泊名利、严以律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精研业务,提升素能,在促进改革发展中作表率、当先锋;学习王勇同志心系群众、满身正气的公仆情怀,始终牢记宗旨,一心为民,保持赤子情怀,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服务群众,为民解忧。




      《决定》强调,广大政法干警要主动向先进典型看齐,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始终践行执法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要以王勇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忠诚无私,敬业奉献,勇于担当,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力开创政法综治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山东、法治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